危房鑒定|武漢房屋檢測鑒定中心|
危房顧名思義就是存在危險不能居住的房子
,據《城市危險房屋管理規定》
,危險房屋是指結構已嚴重損壞或或承重構件已屬危險構件
,隨時有倒塌可能
,喪失結構穩 定和 承載能力
,不能保證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
。這樣的房子一般需要經過相關部門的鑒定認準
。根據危房鑒定標準認定
,危房可以分為不同等級
。
1
、危房需由鑒定單位提出全麵分析
、 綜合判斷的依據
,報請市一級的房地產管理部門或其授權單位審定
。
2
、對危房
,應按危險程度
、影響範圍
, 根據具體條件
,分別輕
、重
、緩
、急
,安排修建計劃
。
3
、對危險點
,應結合正常維修
,及時排除險情
。
4
、對危房和危險點
,在查清
、確認後
, 均應采取有效措施
,確保住用安全
。
危房鑒定標準
1
、為確保住用安全
,對危險房屋的鑒定有所依據
, 特製定本標準
。
2
、本標準適用於房地產管理部門經營管理的房屋
。 對單位自有和私有房屋的鑒定
,可參考本標準
。 本標準不適用於工業建築
、公共建築
、高層建築及文物保護建築
。
3
、本標準提及的構件
,是指承重構件;提及的結構
, 是指由承重構件組成的體係
。
4
、對難以鑒定的重要房屋或複雜結構
, 應進行必要的測試和驗算
。
5
、構成危險房屋的因素各地有較大差異時
, 各地房地產管理部門在執行本標準時
,可以製定實施細則或補充規定
。
危房鑒定的程序
⒈申請
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可向危房鑒定合法機構--市
、縣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設立的房屋安全鑒定機構(以下簡稱鑒定機構)提出書麵申請
。
2.鑒定
鑒定機構接到鑒定申請後
,應及時進行鑒定
。鑒定機構進行房屋安全鑒定後應按下列程序進行
:
⑴受理申請
;⑵初始調查
,摸清房屋的曆史和現狀
;⑶現場查勘
、測試
、記錄各種損壞數據和狀況
;⑷檢測驗算
,整理技術資料
;⑸全麵分析
,論證定性
,作出綜合判斷
,提出處理建議
;⑹簽發鑒定文書
一般檢測單位在具體檢測實施中
,具體做如下檢測工作
:
1)調查房屋建築概況
:對建築的年代
、布局
、功能
、風格
、環境
,以及最終要求進行了解和解析
。
2)考證房屋曆史沿革
,重點保護部位及保護要求
;
3)建築結構圖紙測繪
:重新對房屋的整體布局、結構尺寸等進行測量
,並繪成圖紙
;
4)結構體係複核檢測
;
5)構件尺寸和配筋複核檢測
;
6)結構材性檢測
;
7)房屋完損狀況檢測
;
8)房屋傾斜及沉降測量
;
9)結構驗算與安全性分析
;
10)抗震性能評估;
11)出具鑒定報告
。
檢測現場圖
檢測現場圖1
危房內部圖
危房內部圖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