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夏區房屋司法鑒定
工程質量司法鑒定做為司法仲裁決定重要依據 ,但都是在工程質量問題發生後進行的後期取證工作 ,為全麵提高工程質量應有前瞻性提前預防 。
司法鑒定的主要目的之一 ,也就是分清誰是真正的責任承擔者 。但有時 ,工程出現工程質量問題或發生事故時 ,是由多種原因引起的 ,要分清各自的責任是相當困難 的 ,因為各因素相互作用的機理尚不清楚 ,缺乏相關的技術標準 。簡單的處理方法是采用排除法 ,設計 、施工某一方麵並不違反規範 ,則排除這方麵的原因 。采用這 種方法可能會出現找不到責任人的情況 ,使得委托的當事人無法接受鑒定結論或誇大易於檢測項目的原因 。以混凝土結構的裂縫為例 ,當無超載和地基不均勻沉降原 因時 ,影響因素包括伸縮縫長度 、配筋情況和混凝土質量 ,前者屬於設計問題 ,後者屬於施工問題 。有關混凝土質量的事後檢測指標僅包括強度 ,對裂縫影響很大的 收縮值目前尚無法現場檢測 。如果設計方麵滿足了規範要求 。混凝土強度也是合格的 ,則責任人都排除了 ,如果強度碰巧低於設計要求 ,則很容易把原因全部歸結為 施工方麵 ,實際上 ,混凝土強度僅僅是原因之一,即使設計方麵滿足規範要求 ,施工質量也是符合要求的 ,仍然可能出現裂縫 。要做出合理的責任分析需要鑒定人員 依據自己的專業知識和工程經驗做主觀判斷和推論 。
一般檢測單位在具體檢測實施中 ,具體做如下檢測工作 :
1)調查房屋建築概況 :對建築的年代 、布局 、功能 、風格 、環境 ,以及最終要求進行了解和解析 。
2)考證房屋曆史沿革 ,重點保護部位及保護要求 ;
3)建築結構圖紙測繪 :重新對房屋的整體布局 、結構尺寸等進行測量 ,並繪成圖紙 ;
4)結構體係複核檢測 ;
5)構件尺寸和配筋複核檢測 ;
6)結構材性檢測 ;
7)房屋完損狀況檢測 ;
8)房屋傾斜及沉降測量 ;
9)結構驗算與安全性分析 ;
10)抗震性能評估 ;
11)出具鑒定報告